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破产刑事通知书
文号: (2020)最高法刑申125号
审理法官:
文书类型: 通知书
文书样式:
受理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法院级别:
行业分类:
企业性质:
发布日期: 2020-07-06
企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不 予 重 新 审 判 通 知 书

(2020)最高法刑申125号

沈建贵:

你因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虚假破产罪一案,不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2刑初2231号刑事判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沪01刑终1318号刑事裁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沪刑申49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

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决定不予重新审判。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