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不 予 重 新 审 判 通 知 书
(2020)最高法刑申125号
沈建贵:
你因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虚假破产罪一案,不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2刑初2231号刑事判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沪01刑终1318号刑事裁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沪刑申49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
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决定不予重新审判。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