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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公安局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一审行政通知书
案号:
(2021)辽0922行初4号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彰武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行政一审
发布日期:
2021-04-02
债权关键字:
行政案件
案例内容

彰武县人民法院

应 诉 通 知 书

(2021)辽0922行初4号

彰武县公安局:

本院受理邰会清诉你(单位)关于行政拘留纠纷一案,现随文发送起诉状副本一份,并将有关应诉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在诉讼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你单位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送交本院行政审判庭。如不按时提出答辩状,不影响本案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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