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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司法罚款司法制裁决定书
案号:
(2021)川0504司惩247号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1-11-30
债权关键字:
司法制裁案件
案例内容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1)川0504司惩247号

被罚款人:刘勇,男,1971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本院在执行(2021)川0504执1971号泸州市龙马潭区永兴石材厂与刘勇、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石寨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刘勇拒不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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