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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一林、王洪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特别程序其他裁定书
案号:
(2022)琼9029诉前调确1号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特别程序
发布日期:
2022-01-22
债权关键字:
其他案件
案例内容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琼9029诉前调确1号

申请人:吉一林,男,1983年5月11日出生,黎族,住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申请人:王洪,男,1971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茂名市。

本院于2022年1月1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吉一林、王洪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因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于2022年1月11日经保亭县新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王洪承诺2022年1月27日前付给吉一林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二、剩余的贰拾壹万捌仟叁佰柒拾伍元整(218375.00元)在2022年3月30日前支付完;

三、双方不得再因此事发生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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