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 文书网 > 案例库 > 司法案例 > 正文阅览
复制全文
下载
分享
字号
背景
吴某某司法惩罚其他决定书
案号:
(2021)皖0621司惩98号之一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濉溪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1-06-30
债权关键字:
民事案件
案例内容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

提 前 解 除 拘 留 决 定 书

(2021)皖0621司惩98号之一

被拘留人:吴某某,男,1975年2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濉溪县。

因被执行人吴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1年6月11日作出(2021)皖0621司惩98号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崔丙亮拘留十五日。崔丙亮于2021年6月11日把(2020)皖0621民初106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承认并改正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决定如下:

展开全部
任选一种方式可查看全文
微信支付
支付4.00
积分支付
10000
确认兑换
复制全文成功
使用微信扫码分享
分享给朋友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