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法院
拘 留 决 定 书
(2021)陕0928司惩38号
被拘留人:马军成,男,1974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XX号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石某某与被执行人马军成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马军成拒不履行本院(2020)陕0928民初1336号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一款(六)项和第一百一十五条二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对马军成拘留15日,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