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浙0782诉前调确153号
申请人:廖子怡,女,1999年10月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
申请人:黄葵亮,男,2000年5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现住浙江省义乌市。
本院于2022年1月12日受理了申请人廖子怡与申请人黄葵亮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申请。本院依法指定审判员黄晓青审查此案,现已审查完毕。
申请人廖子怡与申请人黄葵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1年12月1日经义乌市诉调衔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人黄葵亮归还申请人廖子怡借款40000元,分期归还:于2021年12月6日前归还20000元,于2021年12月15日前归还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