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1)冀1126行审10号
申请执行人故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人任勇,故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委托代理人杜振达。
被执行人潘章旺,男,1954年3月3日出生,汉族,住故城县。
申请执行人故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21年1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作出的故公(交)决字[2020]第1311262600321654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受理后,在案件审查期间,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潘章旺已主动缴纳了罚款,自动履行了故公(交)决字[2020]第13112626003216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为由,于2021年1月1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