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1)川0180司惩449号
被拘留人:李明均,男,1972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武侯区。
本院在执行(2021)川0180执2301号赵飞龙与李明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李明均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