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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发生后要怎么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标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9-27

  在生活中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维权,就需要找权威的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是给划分医疗纠纷责任提供的一个有力的证据,医疗事故鉴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或者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当事人提交鉴定申请后,等待鉴定机构的受理和审核,即对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发生后要怎么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标准

  一、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怎么鉴定

  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且具有人身损害事实是该方式的启动前提,启动的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这是指对于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当事人虽然对医疗损害事实及其形成原因、损害程序、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序等未能达成共识,但是双方同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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