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决 定 书
(2015)鄂汉江中刑立他字第00004号
仙桃市人民法院: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致函我院,商请对郑元柏涉嫌民事枉法裁判一案的指定管辖事宜,建议将案件指定审判管辖。本院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