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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力生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申请破产清算破产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文号:
(2017)晋0223民破1号之四
受理法院:
广灵县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21-10-28
案例内容

山西省广灵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晋0223民破1号之四

申请人:山西力生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2021年4月10日山西力生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对山西力生纸业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处置,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了清偿,破产清算工作结束,请求本院终结山西力生纸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院认为,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山西力生纸业有限公司资产已清理完毕,债务已分配完结,破产事务已完成,破产清算组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山西力生纸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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