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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赫利佳日化有限公司、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民事函
文号:
(2017)浙0327破16号
受理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20-08-06
案例内容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案件移送函

(2017)浙0327破16号

龙港市人民法院:

我院受理申请人温州赫利佳日化有限公司等申请被申请人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因特殊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龙港市人民法院审理。为此,我院将该案移送贵院审理,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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