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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破产民事裁定书
文号:
(2014)镇经商破字第00003号
受理法院: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21-09-10
案例内容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镇经商破字第00003号

申请人:江苏东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年12月25日,江苏东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破产财产已分配完结,请求本院终结江苏东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院认为,江苏东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已分配完结,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江苏东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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