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19)鲁1327破2-2号
临沂昌泰印务包装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临沂昌泰印务包装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1月29日裁定受理临沂昌泰印务包装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你司应在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I5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三、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你司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你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