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湘1302民申6号
再审申请人(原审案外人):肖俊,男,汉族,1990年9月20日出生,住娄星区。
再审申请人(原审案外人):肖杰,男,汉族,1985年10月20日出生,住娄星区。
被申请人(原审申请人):湖南省娄底市居家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负责人:郭玉祥,娄底楚才有限责任会记事务所所长。
再审申请人肖俊、肖杰因与被申请人湖南省娄底市居家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08)娄星民破字第1-10号民事裁定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