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0)浙0723破2号
2020年4月8日,本院根据王玉呈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武义安佳木工艺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浙江武义安佳木工艺门业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且浙江武义安佳木工艺门业有限公司未提供公司账册等材料,公司财务状况不清,导致无法进行全面清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6月24日裁定宣告浙江武义安佳木工艺门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