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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强制清算与破产决定书
文号:
(2020)鲁1083破2号之二
受理法院:
乳山市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21-09-30
案例内容

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0)鲁1083破2号之二

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裁定受理乳山乳华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人国家税务总局乳山市税务局等7家债权人共计向管理人申报债权74430332.49元。管理人于2020年3月17日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因相关证据不足或相关情况未落实,故对债权数额暂时无法认定,请求本院临时确定国家税务总局乳山市税务局等7家债权人的债权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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