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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明与重庆市长寿区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破产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
文号:
(2019)渝0115破5号之十
受理法院: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22-03-01
案例内容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渝0115破5号之十

申请人:重庆市长寿区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

负责人:凌焯。

2021年10月26日,重庆市长寿区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称重庆市长寿区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执行完毕,请求本院终结重庆市长寿区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本院认为,重庆市长寿区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管理人提请本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重庆市长寿区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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