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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胜泰皮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盈科制衣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其他
文号:
(2021)浙0424破申11号
受理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21-12-15
案例内容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浙0424破申11号

申请人:海盐胜泰皮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海盐县望海街道镇中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7044241861。

法定代表人:凌生观,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美州,浙江海威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海盐盈科制衣有限公司。。住所地:海盐县望海街道盐嘉路**(凤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8A8L67A。

法定代表人:徐志平,该公司执行董事。

2021年7月12日,海盐胜泰皮革股份有限公司以海盐盈科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公司)已经停止经营多年,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本院申请对盈科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将相关材料送达给盈科公司后,盈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本院查明:盈科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住,住所地为海盐县望海街道盐嘉路**(凤凰)司经营范围为服装、皮革服装、针织品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网上经营;服装设计。注册资本60万元,股东为徐志平、王雅娟。盈科公司现注册登记于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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