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2)湘3122司惩4号
被拘留人:刘军,男,1989年10月27日出生,土家族,湖南省泸溪县人,住湖南省泸溪县。
因刘军拒不报告财产,本院于2022年2月16日作出(2022)湘3122司惩4号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刘军拘留15日,宣读拘留决定书后,被拘留人刘军配偶已代为主动履行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