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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置房方面的政策是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2-15

  安置类房产要求房子未满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销售;购买安置类房产满5年经市住所保证处理部分核准,方针要求房子购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把安置类房产转为商业房产之后就可进行合法出售、现在房子还未满5年状况下,所签署的销售合同是无效的,并且合同不受法令维护。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

  1、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或是更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2、按照《民法典》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安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在买卖安置房时要注意查清拆迁前的产权性质,查看产权证,产权期限,办理公证手续等。

国家安置房方面的政策是什么

  安置房的买卖的注意事项

  1、明确安置房的性质

  一定要查清楚“五证”是否齐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

  2、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风险相对较小。

  3、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这其实就是对安置房的买卖加了一道保险,以免以后出现纠纷。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

  4、买卖合同的内容要明确

  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还需要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卖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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