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决 定 书
(2019)吉委赔8号
赔偿请求人:徐刚,男,汉族,1976年8月29日出生,住吉林省舒兰市。
赔偿义务机关: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姜富权,该院院长。
委托代理人:王静,该院行政庭副庭长。
委托代理人:郭娟娟,该院行政庭审判员。
赔偿请求人徐刚不服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吉林中院)(2018)吉02法赔3号决定,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