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0)鲁0202破1-10号
2020年7月21日,本院裁定受理申请人青岛齐鲁建设总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如下:
指定高承峰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