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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齐鲁建设总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其他民事决定书
文号:
(2020)鲁0202破1-10号
受理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21-05-30
案例内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0)鲁0202破1-10号

2020年7月21日,本院裁定受理申请人青岛齐鲁建设总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如下:

指定高承峰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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