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浙1082破申9号
申请人:胡英飞,女,1975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临海市。
申请人胡英飞以本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于2021年6月21日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胡英飞在数家银行欠款,其本人及其配偶收入有限,缺乏清偿能力,无法偿还全部欠款。
本院认为:胡英飞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构成破产原因,故申请人申请理由成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