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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柄锜申请破产清算破产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文号:
(2021)浙1082破申38号
受理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21-11-10
案例内容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浙1082破申38号

申请人:陈柄锜,男,1995年7月24日出生,住浙江省临海市。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陈柄锜申请宣告破产清算一案中,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破产清算申请。

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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