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浙1082破申38号
申请人:陈柄锜,男,1995年7月24日出生,住浙江省临海市。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陈柄锜申请宣告破产清算一案中,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破产清算申请。
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