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19)鲁0126破1-1号
2019年9月12日,本院根据林吉军的申请,裁定受理商河县华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担任商河县华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