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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美时莲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民事决定书
文号:
(2019)鲁1322破1-1号
受理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21-04-14
案例内容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19)鲁1322破1-1号

申请人:郯城美时莲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郯城县兴郯路5号。

法定代表人:朱树庆。

2019年8月2日,郯城美时莲食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称为保持生产的连续性,及时落实重整方案,请求本院许可其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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