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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辰与浙江省司法厅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一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
(2019)浙0106行初166号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行政一审
发布日期:
2020-10-16
债权关键字:
行政案件
案例内容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浙0106行初166号

原告王辰,男,1988年5月3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

被告浙江省司法厅,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

法定代表人马柏伟,厅长。

委托代理人陈书宏、邓晓群。

第三人浙江中和司法鉴定中心,,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范晓春。

第三人王晓华,男,1958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第三人周涛峰,男,1962年7月2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宁波市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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