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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方式 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定方式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05-27

  离婚时房产分割往往是夫妻双方争议的焦点,其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双方的财产权益和生活保障。我国法律围绕房屋属性、出资来源、产权登记等要素,制定了多种分割方式。了解这些规则,既能帮助当事人合理维护权益,也能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方式 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定方式

  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方式

  ‌‌‌离婚房产分割方式主要依据购房时间、出资来源、产权登记及婚姻存续期间贡献等因素综合判定‌,具体包括婚前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均分、父母出资按约定或比例分割等情形。‌‌

  ‌婚前购房的分割规则‌

  ‌全款购房‌

  一方或父母婚前全款出资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同共有,出资方可适当多分。‌‌

  ‌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50%(计算公式:共同还贷本息÷购房总价款×房产现值×50%)。‌‌

  ‌婚后购房的分割规则‌

  ‌共同出资购房‌

  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均分;若一方贡献显著(如首付占比70%),可适当多分。‌‌

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方式 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定方式

  ‌父母出资购房‌

  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比例分割或均分。‌‌

  ‌特殊情形的处理‌

  ‌房产加名‌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视为赠与,但分割时需综合婚姻时长、贡献等因素调整比例,非简单均分。‌‌

  ‌隐匿或转移财产‌

  一方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能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8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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