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流程


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的法定凭证,若不慎遗失或损毁,可依法申请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及最新政策,补办流程已实现全国优化,支持异地办理且材料要求简化。以下是详细的补办指引及常见问题解答,帮助当事人高效完成补领。
如何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提出补办申请: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结婚证补办,此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双方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3张。
民政局审查:民政局对资料进行审查,并调出两人婚姻登记档案。如果婚姻登记档案找不到,需要提供充分证明,如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有关部门存档的结婚证复印件等。
发放新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后,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就当场给新的结婚证。
补办结婚登记与补领结婚证的区别
补办结婚登记:适用于从未进行过结婚登记的情况,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适用于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确保在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有效身份证件:当事人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还需持有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照片要求: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原婚姻登记证:因婚姻登记证损毁或者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申请补领的,需提交原婚姻登记证。
查档证明:提交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亲自到场: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民政部《关于规范婚姻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22〕1号)明确:
"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