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财产分割需注意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需注意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原则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04-25

  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往往是矛盾最集中的环节。稍有不慎,就可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无论是共同财产的界定,还是特殊情况的处理,都需要谨慎对待。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究竟需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下面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为你梳理重点。

离婚财产分割需注意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需注意什么

  ‌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款等归各自所有‌。

  ‌保留财产证据‌:对房产、车辆、存款等重要财产,要保留好购买合同、付款凭证、房产证、行驶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分割时能准确确定财产价值‌。

  ‌照顾无过错方‌:如一方存在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适当照顾无过错方,让其多分得财产‌。

  ‌债务处理‌: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对于债务的认定,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

  ‌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对于分割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如房产等,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确保财产归属的合法性‌。

  ‌协议分割优先‌: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式与比例,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分割,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分割‌。

  ‌特殊财产分割‌:对于公司股权、知识产权收益等特殊财产,分割需具体分析。婚前股权婚后增值部分原则上均分,但需考虑公司经营情况‌。

  ‌法律程序要点‌:确定财产范围,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需注意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原则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8-82条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七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八十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第八十二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