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与同居在离婚时如何认定 重婚的法律认定标准


在离婚纠纷中,重婚和同居常被视为过错行为,但很多人分不清二者的区别,也不清楚如何认定。这两种行为不仅法律性质不同,认定标准和法律后果也存在明显差异。了解这些内容,对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下面就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为你详细解析。
重婚与同居在离婚时如何认定
法律重婚:已经登记结婚的人,又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比如,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和王某举办婚礼并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虽然没办结婚登记,法院也认定他构成重婚罪。
认定重婚需要这些关键证据:民政部门的重复结婚登记证明;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像共同签署的购房合同、证人证明他们对外以夫妻相称;还有生育子女的医学证明等。
同居行为的认定规则
《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司法实践中,认定同居要满足三个条件:
持续时间:共同生活一般要超过3个月。
公开程度:对外虽不以夫妻名义,但保持稳定的同居关系。
关系排他:有固定的同居伴侣。
和重婚不同,同居不需要以夫妻名义,也不用办理结婚手续。证明同居行为,可以收集这些证据:租房合同、物业缴费记录等共同居住证明;亲密照片、视频;社交软件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邻居、亲友的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1.《刑法》第25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民法典》第1042条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民法典》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