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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买的保险离婚分割吗 保险归属的核心判断因素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05-16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常常成为争议焦点。有人认为这是给孩子的保障,不应分割;也有人觉得保费出自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参与分配。那么,这类保险在离婚时究竟该如何处理?其实,保险是否分割需要综合投保资金来源、受益人设定、投保时间等多个因素判断。

父母为子女买的保险离婚分割吗 保险归属的核心判断因素

  父母为子女买的保险离婚分割吗

  ‌‌‌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在离婚时是否会被分割,取决于保险的具体类型、受益人的指定情况以及投保时的相关约定等多种因素。‌

  ‌具有储蓄性质的保险‌:如分红险、万能险等,这些保险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如果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子女投保了这类保险并积累了现金价值,离婚时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价值‌。

  ‌指定子女为受益人的保险‌:如果保险单明确指定子女为唯一受益人,那么保险金通常会被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父母为子女投保重大疾病险并指定子女为受益人,当子女确诊重大疾病获得保险金时,这笔钱是专门用于保障子女治疗和生活的,另一方无权分割‌。

  ‌父母单独出资投保‌: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后单独出资为其投保,并且明确表示该保单仅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与配偶无关,那么在离婚时,该保单也可能不会被分割。这种情况下,保单可以被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保险通常被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因此,这部分财产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离婚后一方办理了退保,另一方有权对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进行分割‌。

  ‌婚前购买的保险‌: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前为其购买保险并完成缴费,那么这份保单为孩子的婚前财产,不会被分割‌。

  ‌父母为投保人、子女为被保险人‌:如果父母为投保人,子女为被保险人,即使子女婚后离婚,保单也不会被分割,因为保单是父母的金融资产,不属于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为子女买的保险离婚分割吗 保险归属的核心判断因素

  保险归属的核心判断因素

  ‌近因原则‌:在判断保险责任时,近因原则是关键。它是指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直接、主导性因果关系。近因原则不仅考虑时间或空间距离,而是通过逻辑推理,从损失出发,反溯到实际损失发生的最初触发点。如果推理过程与事实相符,最初引发的事件即为近因‌。

  ‌个人健康状况‌:健康状况是保险核保中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保险公司会根据个人的身体状况、患有的疾病、医疗历史、家族病史等进行风险评估。例如,患有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健康问题的人可能会面临较高的保费或被排除在某些保险责任之外‌。

  ‌职业和工作环境‌:不同职业的风险程度各不相同,保险公司会根据职业的风险进行评估。例如,从事危险性较高的职业如消防员、矿工等,保费可能较高;而从事较为安全的职业如教师、白领等,保费可能较低‌。此外,工作环境和职业的工作性质也会影响保险的选择,例如频繁出差的职业可能需要购买旅行保险‌。

  ‌年龄和性别‌:年龄和性别在保险核保中也有重要影响。年龄越大,潜在风险增加,保费可能随之增加。性别在某些险种中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女性可能更关注乳腺癌等特定疾病,需要额外的保险保障‌。

  ‌生活习惯‌:生活习惯如吸烟、喝酒、运动习惯和身体体重等也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核保决策。例如,吸烟者可能会面临较高的保费,因为吸烟与许多慢性疾病的发生率有密切关联‌。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9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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