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区别
简易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区别
1、制作处罚决定书不同。
2、一般程序,需要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简易程序一般不需要。
3、一般程序需要制作笔录,而简易程序不需要。
4、实施处罚的程序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警作出,适用于一般程序作出应当由两名交警同时在场作出认定书。
5、交通警察对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一般程序需要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桶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
6、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伤的,当事人对责任点无争议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需要走一般程序。
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情形
(1)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有争议或是对之无争议但不能达成和解协议。
(2)因无牌照、无检验合格或保险标志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3)运载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车辆导致的交通事故。
(4)与公共设施、建筑物等设施发生交通事故的,也即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5)驾驶员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事故。
(6)对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累精神药品或是麻醉药品可能的驾驶员造成的交通事故。
(7)对事故后当事人无法移动自身车辆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