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是什么意思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7-18
          羁押是指刑事案件被告经检察官或法官合法传唤、拘提到案、并逮捕后,法院认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事实足认其有湮灭证据、串供、逃亡等之虞时,为保全证据,防止逃亡,确保刑事诉讼及刑罚执行,法院裁定将被告收容至特定处所,是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分。

羁押的期限是多久
羁押的期限视以下情况决定:
(1)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限37天;
(2)侦查羁押期限,最长羁押期7个月;
(3)审查起诉期限,最长羁押期限6个半月;
(4)审判期限,最长羁押期限一审13个月,二审4个月共17个月。
羁押的条件包括哪些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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