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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如何撤销诉讼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5-24

  1、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2、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则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可以由被害人来决定是否追究责任,当然也就不存在被害人撤诉之说。当然,如果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的,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刑事案件如何撤销诉讼  刑事诉讼中止的主要情形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审判实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予以中止:

  1、作为原告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作为原告的自然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原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民事诉讼法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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