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
调 整 企 业 破 产 清 算 组 成 员 决 定 书
(2016)鲁1622民破1-3号
本院于2016年1月21日裁定受理山东省阳信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6年1月21日本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破产清算组。现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破产清算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荩一(阳信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姚振祥(阳信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文宝忠(阳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爱华(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学慧(滨州华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成员:王金利(阳信县财政局局长)
董曰忠(阳信县审计局局长)
雷玉华(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振忠(阳信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智国(阳信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纪桦(阳信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文宝亭(阳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