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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阳信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民事决定书
文号:
(2016)鲁1622民破1-3号
受理法院:
阳信县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21-05-21
案例内容

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

调 整 企 业 破 产 清 算 组 成 员 决 定 书

(2016)鲁1622民破1-3号

本院于2016年1月21日裁定受理山东省阳信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6年1月21日本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破产清算组。现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破产清算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荩一(阳信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姚振祥(阳信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文宝忠(阳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爱华(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学慧(滨州华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成员:王金利(阳信县财政局局长)

董曰忠(阳信县审计局局长)

雷玉华(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振忠(阳信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智国(阳信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纪桦(阳信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文宝亭(阳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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