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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镇平曲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与镇平县自然资源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一审行政裁定书
文号:
(2019)豫1324行初43号
受理法院: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20-06-18
案例内容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豫1324行初43号

原告:河南镇平曲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法定代表人:杨戈坪,任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张富禄,河南宛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镇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河南省镇平县西三里河路8号。

法定代表人:范海川,任该局局长。

出庭行政单位负责人:史晓剑,任镇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委托代理人:邵晓勇,镇平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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