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京02执异419号
申请人(申请执行人):田跃,男,1986年7月25日出生,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玲,北京恒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灵利,北京恒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执行人:北京吉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5号楼4层403室(园区)。
法定代表人:荀有。
第三人:王敬亮,男,1952年9月6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田跃与北京吉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仲裁纠纷一案过程中,田跃向本院申请追加王敬亮为(2018)京02执820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审查过程中,田跃向本院递交了撤回追加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