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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刘辉峰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上载日期:
2022-05-26
案例内容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赣07民特20号

申请人:江西因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州市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27-4#、27-5#写字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MA3744J967。

法定代表人:刘珍珍。

委托诉讼代理人:廖海军,男,1984年10月27日生,汉族,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系公司法务总监,特别授权代理。

被申请人:刘辉峰,男,1979年2月9日生,汉族,住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

申请人江西因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刘辉峰申请撤销赣州市章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章贡劳人仲案字[2022]第25号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经查,刘辉峰针对赣州市章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章贡劳人仲案字[2022]第25号仲裁裁决已经向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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