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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涛与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审行政裁定书
上载日期:
2020-08-04
案例内容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豫0526行初32号

原告巫涛,男,1980年3月7日生,汉族,住滑县。

被告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住所地滑县劳动局院内。

负责人魏振亮,职务主任。

第三人滑县水利局,住所地滑县新区人民路与大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

法定代表人徐建立,职务局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巫涛诉被告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其他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7月24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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