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20民特65号
申请人:黄曼璐,女,1982年1月21日出生,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内地住址广东省珠海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成强,广西李登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景观大道文化中心一楼。
法定代表人:聂国军,该行行长。
被申请人:中山市尚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商业大街330-342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宋晓岚,该司经理。
申请人黄曼璐与被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中山市尚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7日立案。申请人黄曼璐于2020年7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