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 文书网 > 案例库 > 仲裁案例 > 正文阅览
复制全文
下载
分享
字号
背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吴江市惠德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民事裁定书
上载日期:
2021-06-21
案例内容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0509破申86号

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住所地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

负责人:肖江,该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永春,系该公司员工。

被申请人:吴江市惠德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住,住所地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祥盛商区****

法定代表人:倪素萍,该公司总经理。

执行过程中,本院发现被执行人吴江市惠德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德纺织公司)具备破产原因,经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吴江支行)同意,决定将惠德纺织公司移送破产审查。2021年5月12日,本院立案登记惠德纺织公司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一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2021年5月14日,本院向惠德纺织公司邮寄通知书等材料,告知其异议期限,于2021年5月22日被退回。2021年5月25日,本院在本院公告栏张贴通知公告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异议期满,惠德纺织公司未提出异议。本案现已审查完毕。

本院查明:惠德纺织公司设立于2004年2月17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住所地苏州市××区盛泽镇17年7月7日,本院作出(2017)苏0509民初6717号民事判决,判决惠德纺织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浦发银行吴江支行借款本金1000万元并赔付相应利罚息、赔偿浦发银行吴江支行律师费损失186903元。判决生效后,惠德纺织公司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8月23日,浦发银行吴江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案号为(2017)苏0509执7171号。2017年12月19日,本院作出(2017)苏0509执717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2021年6月9日,惠德纺织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本院尚有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执行案件6件,执行标的额合计2842.49万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惠德纺织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展开全部
复制全文成功
使用微信扫码分享
分享给朋友免费阅读
任选一种方式可查看全文
微信支付
支付4.00
积分支付
10000
确认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