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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洁等仲裁执行裁定书
上载日期:
2020-11-06
案例内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京0108执3483号

申请执行人:白洁,女,1968年5月13日出生,蒙古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公民身份号码:×××。

被执行人: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汪宁,秘书长。

本案在执行白洁与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劳动仲裁一案中,我院已采取相应措施。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京海劳人仲字[2019]第18323号裁决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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