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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斌与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载日期:
2021-02-01
案例内容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沪01民辖终135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卢斌,男,1973年1月20日生,汉族,住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7楼。

负责人:周波,主任。

上诉人卢斌因与被上诉人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5民初6201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2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依据以下法律规定及审理要素确定本案管辖权:

一、管辖异议类型:□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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