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18民特23号
申请人:何洁梅,女,住广东省揭东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廉立国,广东九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东莞市享誉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
法定代表人:张敏,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小兔,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靖仪,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深圳市顺昌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法定代表人:何洁梅。
被申请人:重庆鹏鑫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潼南区。
法定代表人: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