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0422民再3号
原审申请执行人:马某,男,1968年8月18日出生,回族,住河南省叶县马庄乡李庄二组。公民身份号码:4104221968********。
原审被执行人:叶县汇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
叶县东环路与叶廉路交又口东。
组织机构代码:67005254-7。
法定代表人:郭法定,经理。
原审被执行人:郭某,男,1968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经二路2号院4号楼504号。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