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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6民特508号
申请人(仲裁被申请人):唐嘉荣,男,汉族,1991年7月27日出生,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被申请人(仲裁申请人):梁兆祺,男,汉族,1986年8月18日出生,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申请人唐嘉荣与被申请人梁兆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6日立案。在本院审查过程中,唐嘉荣于2020年12月11日向本院请求撤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
本院认为,唐嘉荣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唐嘉荣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