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 文书网 > 案例库 > 仲裁案例 > 正文阅览
复制全文
下载
分享
字号
背景
程志宏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受贿、贪污刑罚变更刑事决定书
上载日期:
2020-11-23
案例内容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不 予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决 定 书

(2020)皖0822刑更2号

罪犯程志宏,男,1966年9月12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2016年4月任怀宁县河道采砂管理站副站长,2017年4月任怀宁县河道采砂管理站站长,户籍地怀宁县,现住怀宁县。2019年8月19日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由怀宁县监察委员会决定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1月6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由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由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9年12月23日经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展开全部
复制全文成功
使用微信扫码分享
分享给朋友免费阅读
任选一种方式可查看全文
微信支付
支付4.00
积分支付
10000
确认兑换